黄山市地震局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2022年模板)
申请事项名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证明事项名称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背景说明以及与本单位隶属关系的证明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单位名称:
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受理单位
名称:黄山市地震局联系方式:0559-2355583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背景说明以及与本单位隶属关系的证明
(二)证明用途
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三)设定证明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第七条第(二)款 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单位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具有隶属关系。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黄山市地震局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对查实填报虚假信息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和从业人员列入异常名录,将查实违法违规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和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对列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限制其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并将处罚结果纳入相关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并理解受理单位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已符合受理单位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公章): 受理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受理单位与申请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