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震发防〔2020〕13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附件:《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地震局
2020年11月18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