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59583/20211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2-16
发布机构: 黄山市地震局 发布日期: 2021-12-06
生效日期: 2021-12-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震办字〔2021〕12号 词: “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作者:市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1-12-06 09:47 信息来源:黄山市地震局 阅读次数: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防震减灾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谋划好、编制好黄山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的必由之路,是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打造“五个之城”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和《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防震减灾工作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地震局正确指导下,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总体完成了“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

——规划发展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一是抓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全市各测震台和前兆台运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资料准确、信息畅通,“十三五”期间,台网运行率均超95%以上。推动实现安徽省“十三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皖南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数据中心(黄山市地震监测中心)基本建成,2021年全面竣工;推进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完成休宁海阳地震监测站(省级)等台站标准化提升。落实了基层“三网一员”制度建设,提高群测群防信息员整体素质,发挥地震群策群防点的作用。

二是抓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工程,提升震害防御综合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9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9个;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2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4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3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2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个;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示范点5个;市级Ⅲ类综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3处、省级II类综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5个。

加强抗震设防依法监管,开展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监管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和乡镇公用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三是抓地震应急救援(响应)体系建设,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响应)能力。

常态化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救援演练活动。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立安徽省第一个,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山岳旅游景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安徽省山岳旅游景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新增省级II类综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5处,新建13处Ⅲ类综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物资部门储备和社会储备共享机制,优化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

2019年机构改革后,出台我市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文件,增强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和专业性,确保我市“防”“救”工作有效衔接。

四是抓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应急避险能力。

建立多部门参与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出台《加强新时代黄山市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建成480的黄山市歙县防震减灾科普馆,实现黄山市防震减灾科普专门场馆零的突破。构建科普宣传教育综合体系。常态化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连续数年依托主流媒体黄山电视台进行宣传;结合黄山旅游城市特点,重点开展了旅游景点的防震减灾科普;保持了我市旅游高层酒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常态化;创新推进地震科普宣传不断深入,建设“黄山市地震局”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教育与宣传中心合作,共同编辑防灾减灾科普绘本《牛牛与妞妞》。因地制宜,全面推动防震减灾科普 “七进”。

五是抓防震减灾法治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建设“法治黄山”的要求,加大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91号令)的宣传贯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全市地震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防震减灾专门法和通用法律考试。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创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规划主要任务推动落实情况

防震减灾机制体制健全。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地震局实有人员9名,全市有7个区县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其中1个区(黄山区)与应急管理部门,3个县(休宁、黟县、祁门)与科技商务经济信息部门,1个区(徽州区)与科技经济信息部门,2个区(屯溪区、歙县)与住建部门合署办公或隶属。7个区县级地震部门从业人员中,专职人员14人,兼职人员21人,总计35人。

“十三五”时期,重点围绕了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响应)和科普宣传的“3+1”工作体系,突出谋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为支撑、以建设为抓手,加强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于月潭水库、黄山机场迁建等重大项目,推动防震减灾事业融合发展。

——规划重大工程推进情况

按照“十三五”规划,拟以建设黄山市防震减灾中心大楼为载体,新建黄山市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本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项目、市防震减灾宣传科普馆建设项目。2013年,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安徽省地震局启动了“安徽黄山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并先后完成了项目征地、规划和立项等工作。后因种种原因,项目基建工作暂时搁置。20193月安徽省地震局将原“安徽黄山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项目调整为“皖南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数据中心”项目,对项目功能和建设方式进行了重新设计,并纳入到省“十三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申请省统筹投资,并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立项和资金支持。我市积极协调推进,2020年底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完成。项目建成后,将承担黄山市地震监测中心职能。

——十三五期间重点事件回顾

一是积极稳妥处置相邻地区地震事件影响。

2017412日浙江省临安发生4.2级地震、201872日江西省浮梁发生3.6级地震。全市地震系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了解震情、查看现场、安抚群众,及时抢占舆论阵地、稳定社会秩序维护。

二是隆重纪念歙县溪头地震20周年。

2019521日我市组织在歙县溪头镇开展黄山市纪念歙县溪头地震20周年活动。199961日发生的歙县3.8级地震为黄山市有仪器记载以来发生的最大一次地震。纪念活动唤醒了全社会强化防震减灾、防震避险意识,提高我市特别是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应对地震等灾害来临时的处突能力。

(二)“十四五”防震减灾工作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黄山市崛起赶超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打造“五个之城”的关键期,做好“十四五”(2021-2025年)防震减灾工作意义重大。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要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并多次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把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指示和要求是我市“十四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

人民群众“安全”需求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列专章作出战略部署,突出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这也是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信息服务、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能力等防震减灾安全需要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

建设现代化美好新黄山对防震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是黄山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杭州都市圈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对地震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我市处于我国东部华夏断块区的扬子断块东段南缘,中心城区四面环山,市政建设坐于山涧河曲冲击的屯溪盆地内,濒临新安江畔。1970年有地震仪器记录以来,共记录到11次地震,其中最大震级地震为里氏3.8级;但近年来,地震灾害在我市周边城市相继发生。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监测预报方面。对标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现有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明显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和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仪器装备、运行维护、数据服务、地震速报、地震预警等监测预报业务链还存在短板。监测预报业务科技人才支撑方面也存在不足。2.震害防御方面。城乡抗震设防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抗震设防监管与服务机制尚未健全,受经济条件制约和徽派建筑历史原因,农民自建房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比例不高,部分农村民居和极少数乡镇公用设施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制不健全,地震灾害风险底数不清。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减隔震技术推广不够。地震灾害风险信息系统建设缺失。3.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方面。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种类不够丰富,服务渠道单一,距离普惠化、智能化、精准化还有较大差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难以充分满足公众需求。4.体制机制和资金投入方面。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亟需加强。市、区县财政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多年没有随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明显不相适应。5.人才引进培养方面。全市地震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地震专业科研领军人才严重缺失,防震减灾科研能力不足,科技创新支撑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大力提升地震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震灾害防震风险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保障服务,注重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障黄山市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为引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新黄山中做好防震减灾事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管理理念,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坚持源头防治、以防为主,做到防灾减灾救灾有机统一,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风险防治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坚持服务公众,创新科技支撑。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安全的需要,摸清社会公众需求,制定服务清单,搭建服务平台,丰富服务产品。不断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强化科学技术对公共地震安全服务的支撑,建成适应需求、快速响应、集约高效的新型地震安全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现代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全面形成,政策保障、防抗救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应急响应系统效能显著,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富有活力,国民防震减灾素质明显提升。

三、“十四五”防震减灾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规划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黄山市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1.实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调查。结合黄山市实际,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治理和服务为链条,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重点隐患排查,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建立地震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

2.完成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实施并完成我市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工作,推进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成果运用,完善城市地震安全基础信息,建立地震灾害防御基础数据库及相应技术支撑系统。

3.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全面推进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按照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和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落实监督问责机制。

(二)全面增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1.实施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改造。优化地震监测台站布局,实施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推进智慧台网建设,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形成我市及周边重点地区现代化综合地震监测台网体系。

2.优化调整地震监测手段和方式。根据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关于震情分析会商技术、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分析要求,对我市现有地震监测观测手段进行优化调整,完善监测技术方法,提升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监测与信息发布能力。

3.全面增强地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修订完善地震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震情快速处置模版。强化区域、部门联动协作,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演练。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技术信息支撑平台,提升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辅助决策能力。

4.完善“三网一员”宏观观测体系建设。优化调整全市“三网一员”宏观观测网点布局,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网一员”观测体系。建立稳定的市县群测群防经费供给渠道,发挥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群测群防信息员的作用。

(三)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机制。加强与宣传、教育、文旅、应急、科技、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凝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合力。

2.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创建。联合应急、教育、气象、科协等部门,积极推动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建设,参与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争创省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工程,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3.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综合场馆建设。综合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采取政府支持、部门自建和共建等方式,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场馆建设。强化歙县防震减灾科普馆地震科普专业功能,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运维管理,定期新增和更新布展内容,争创一批省级和市县级城乡结合、大中小型兼具的综合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和宣传教育基地。

4.实施防震减灾科普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和重大地震事件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四)全面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

1.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贯彻落实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组织开展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我市防震减灾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推行规划中期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及时调整完善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部门防震减灾职责,增强防震减灾协同联动合力。
    2.
强化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法治黄山”建设和“八五”普法要求,加大宪法、民法典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完善防震减灾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督查检查工作制度,落实政府防震减灾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市人大、市政府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和防震减灾工作督查检查,推动“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任务落实,保障新阶段黄山市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四、“十四五”防震减灾重点工程项目

在“十三五”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全市地球物理观测网,加强全市重要断裂监测工作,进行台站标准化改造、优化群测群防观测网,推进社会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作。初步建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格局,完成黄山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工作,探测成果得到充分应用,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和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创建供需对接、便捷智能、综合性的防震减灾智慧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产品,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明显提高。按照“法治黄山”建设和“八五”普法要求,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社会防震减灾素质提升工程 

专栏全社会防震减灾素质提升工程

8.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扩大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场馆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科普宣传教育资源,不断依托、充实、升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内容,改造美化外部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4个以上,进一步扩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效果。

9.强化全社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设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5所以上;多形式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纳入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进科普精品创作,切实利用“网联网+”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性,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专栏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工程

10.完善防震减灾法治建设

“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地震系统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防震减灾综合治理能力。

适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国家出台的新一代地震区划图发布实施、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震活动构造探察结果应用以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管理、地震灾害保险等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防震减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牵头,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健全完善的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提高统筹、指挥和协调能力。推进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发挥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政府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强防震减灾法规政策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将防震减灾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是确保防震减灾项目资金保障。将防震减灾事业按照事权范围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多元化等多种资金渠道共同支撑的投入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专项投入,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是完善防震减灾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健全机构,增加编制,大力引进人才,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积极稳妥地改善防震减灾队伍的总体结构,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地震科技发展和我市防震减灾战略需求的地震专业人才队伍。

 

黄山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