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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关切
索
引
号:
485759583/202412-00004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地震局
发布日期:
2024-12-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基本设施包括哪些
作者:市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08:54
信息来源:黄山市地震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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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规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基本设施是指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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