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皖震发防〔2023〕8 号), 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应当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表》(附件2);(二)项目合同书和项目工作大纲。据此,黄山市地震局无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