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10-09 09:56信息来源:安徽省地震局 责任编辑:市地震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9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夏小飞一行赴合肥市开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立法调研。省地震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程晓俊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肥东地震监测站、郯庐断裂带跨断层监测点、肥东有关乡镇等地,详细了解合肥市及肥东县等相关单位在地震监测设施保护、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方面具体工作情况,现场与合肥市人大、合肥市及肥东县地震局负责同志,就《条例》实施30年来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遇到的新问题等进行了广泛地交流。 

调研组专程赴肥东县人大组织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了肥东县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情况汇报以及对《条例》修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程晓俊简要介绍了《条例》修改的工作背景、相关要求和有关工作进展。程晓俊指出,深入推进《条例》修改起草工作是促进我省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修改起草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要求,以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为引领,贯彻新思想、适应新体制、总结新实践、解决新问题。 

夏小飞强调,省地震局作为《条例》修改起草工作牵头单位,一要广泛开展立法调研,主动汲取兄弟省(市)先进立法经验促事业发展;二要立足安徽实际,从防震减灾的基础工作入手,做实“防”的制度设立;三要将地震“第一响应人”向基层延伸,注重县级以下(乡镇、社区)有关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四要严格执行立法程序,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查看了安徽省地震台、地下结构探测与震灾风险防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