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59583/202601-00023 信息分类: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2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地震局 发布日期: 2026-0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地震局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公共服务)(2025年版)

作者:市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5:04 信息来源:黄山市地震局 阅读次数: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设定依据 备注
1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
2 农村民居建设抗震技术指导 公共服务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条。  
3 地震宏观异常调查核实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七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一条。
4 地震信息发布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5 建设单位增建、新建抗  干扰设施指导服务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
6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查询 公共服务 《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
7 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公共服务 《中国地震局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规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
8 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确定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