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地震局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公共服务)(2025年版)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2 | 农村民居建设抗震技术指导 | 公共服务 |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条。 | |
| 3 | 地震宏观异常调查核实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七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一条。 | |
| 4 | 地震信息发布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
| 5 | 建设单位增建、新建抗 干扰设施指导服务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四条。 | |
| 6 |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查询 | 公共服务 | 《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五条。 | |
| 7 | 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 公共服务 | 《中国地震局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规则(试行》第三条;第四条。 | |
| 8 | 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确定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